| 中国法院网讯 3月15日上午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被告人谭隆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00余万元一案。
被告人谭隆全1960年生于贵州,研究生文化程度,被捕前为北京东方五千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。2001年至2006年5月间,被告人谭隆全伙同李志庆(谭妻,另案处理),以其设立的公司经营资金短缺等为名,许以5%~20%的高息,先后向46名被害人变相吸收存款1800万余元,至今未归还。
在庭上,头发已花白的被告人谭隆全侃侃而谈,多次打断法官的询问,并称只要把他公司里库存的书都卖掉就可以偿还这些欠款。据被告人自己讲,借给他钱的这些人几乎都是亲朋好友以及通过这些人介绍来的朋友。而对于他都借了别人多少钱,又还过别人多少钱,他说他都己经记不清了,因为他常常是借了还,还了又借。庭审最后他还说到:“感谢公诉人帮我查清我欠了多少钱,也感谢借给我钱的人对我的信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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