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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守商业秘密的“十要”和“十不要”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保守商业秘密的“十要”和“十不要”
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12-8 16:52:45
“十要”
  1、只在他人需要知道的基础上交流商业秘密。
     2、在实际情况可行的时候,使用非描述性的和非明显昭示的项目名称和代码。
     3、对你的电子邮件和语音信箱密码进行防护。在发出信息时要多加小心。
   4、对装有商业秘密文件的所有信封和包装用物给予足够的安全保护。
  5、把所有商业秘密文件放置于安全之处。
  6、从会议室中拿出所有文件;擦掉黑板上的粉笔。
  7、客户和其他人在任何指定区域应有人员陪同,但会议室除外。
  8、在家人、朋友、室友或其他来访者面前,小心随口说出商业秘密。
  9、正确地处置所有商业秘密文件,使得他人不能从垃圾中重新得到这些信息,特别
是你不在办公室的时候。
  10、对你的支持人员加以培训。
  “十不要”
  1、不要用手机和无绳电话讨论商业秘密。
     2、不要在公众场所谈论或者审阅文件和工作计划。
    3、不要将写有商业秘密文件的纸张放在别人容易看得到的地方。
  4、不要通过酒店或会议中心的人员收发或复印保密传真。
  5、不要在无人看护的情况下,将商业秘密文件丢在会议室、复印和传真室。
  6、在讨论商业秘密的时候,不要使房间门敞开。
  7、不要与正在商谈一宗交易的重要客户一道出现在公众场合。
  8、不要将文件中使用的代码和项目名称换成真实的名称。
  9、不要将商业秘密文件拿出办公室,除非是以合法的公务目的,并且能够给予足够的安全防护。
  10、不要对商业秘密漫不经心、疏忽大意。
风险防范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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