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,必备条款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有的内容条款,约定条款是指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,由双方协商后认为有必要明确的约定条款。
一、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:
1、劳动合同的期限;
2、工作内容。包括工种(岗位)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生产(工作)任务、工作班次、合同履行地等内容;
3、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。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、女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、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;
4、劳动报酬。包括劳动者的工资、资金、津贴和补贴等内容。劳动纪律。包括企业的规章制度、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。
5、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;
6、违反劳动合同应负的责任。
二、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订立的约定条款,一般是指双方针对服务期、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等事项,经协商一致后约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但要注意,双方约定的条款不能违背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。
另需说明,如果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,不影响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,劳动合同也成立,劳动者合法权益应当受到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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