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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起诉状离婚
作者:张斌律师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4-5 16:29:06

 

民事起诉状

 

原告:刘某某       年  月   日生

住址:上海市长宁区    

 

被告:张某某       年  月   日生

住址:上海市长宁区   号   

 

诉讼请求:

1.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;

2.判决儿子由原告抚养;被告每个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;

3.依法分割财产;

3.本案诉讼费依法承担。

事实及理由:

原告与被告在19994月登记结婚。1999118日生一男孩。

结婚后夫妻感情尚好,但从2006年开始因为经济上等问题双方发生争吵,以至被告对原告动手,多次报110处理。

鉴于被告的行为给原告的感情、心灵带来极大的伤害,生活也处于不安之中。原告对被告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。

原告现向贵院起诉,望贵院支持原告的请求。

此致

长宁区人民法院

 

本诉状副本一份

 

具状人: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7年  月 

 

 

注:离婚诉状尽量简明,不可有过分刺激的内容.有话开庭时在法庭讲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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