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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起诉状(居间)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民事起诉状(居间)
作者:admin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8-15 12:26:11

民事起诉状(居间)

 

原告:上海  房地产经纪事务所

地址:浦东川沙  路  

 

被告: 李    汉族         日生

地址:浦东新区华夏东路      

 

诉讼请求:

1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要求被告给付原告人民币    元;

2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要求被告赔偿原告损失   元。

3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。

事实及理由:

原告从事房地产居间业务,被告由于购买房屋口头委托原告居间。

2006年10月,由于原告的居间努力,被告与案外人签定了买卖合同,合同约定被告购买案外人的浦东新区华夏东路          室的房屋。并约定了被告在产权过户当天前给付原告中介佣金    元。

2006年12月,被告人购买的华夏东路         室完成了过户手续。时至今日被告未根据约定给付原告中介佣金   元。其间,原告通过多种方法予以催讨,但未果。

综上所述,被告已给原告造成了的经济损失,现原告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的有关规定,特向贵院提起诉讼,望判如所请。

此致

浦东新区人民法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具状人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0077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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